水东水质净化厂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市直招字〔2022〕第37号
一、项目名称
水东水质净化厂工程设计招标
二、招标人
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基本情况
①项目简介:项目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水东水质净化厂处理规模为2.5万m3/d,采用半地下式的建设模式。
②工程设计:对水东水质净化厂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提供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规范编制深度规定。
③施工中设计跟踪服务承诺: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的跟踪配合服务。
2、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1)建设用地情况:已取得批准;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
(3)工程场地自然条件:/;
(4)其他:无。
3、工程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工程项目总投资17963.32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控制价为2000000.00元。
四、招标范围
包含水东水质净化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提供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须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需要时进行单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范围内,不另行计付)。
五、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六、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必备条件:
1.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1.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市政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1.3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前8个月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1.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开标前8个月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2.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打印材料的扫描件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在我市列入“黑名单”者、赣州市城乡建设网公布或在国内任何省市有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文件时间: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八、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前三名(如第三名得分相同时,一并列入中标候选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均有中标权。
3、确定中标人方式: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综合考虑及“三重一大”原则,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其中一名为第一中标人。
九、设计工期:
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批通过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
十、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9:30。
2、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当日告示牌)
十一、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资料下载)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3.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拟派参与的开标和拟派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所承诺不实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或骗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
4.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7.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招标办举报电话:8390959,举报邮箱:gzzbtb@163.com;市住建局扫黑办举报电话:8202606,举报邮箱:jsjshceb@163.com。
8.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202606。邮箱:jsjshceb@163.com。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797-8390959,邮箱:gzzbtb@163.com。
招标人: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李聪(章)
联系人:申捷 联系电话:0797-81533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州昌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林建平 (章) 邮政编码: 341000
办 公 地 址: 赣州市章贡区富地中心4号楼2层
联系人: 张全海/谢志红 联系电话: 13479797822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监督单位联系电话:0797-8390959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