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经理部
河砂公开询价采购通知
1.询价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经理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按照工程施工计划项目需要采购河砂一批,用于临时工程所需混凝土的生产,以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要。本次河砂采购按照公司采购方案批复意见采用线上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报价人须按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2.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标段起点K18+720位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和坳岭北面,路线隧道穿越太平岭,在石坳乡西部余源村K23+50.70设置石坳互通,合并设置石坳服务区,连接国道G353、石坳乡和重镇渣津镇及附近乡镇。路线连续跨越国道S510和修平高速S32,在K27+295.21设置修水西枢纽连接修平高速S32。路线经东港乡西部山区抬升进入杨梅山,终点桩号K31+080,位于杨梅山中部,路线全长12.360公里,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路线所经区域隶属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大桥镇、石坳乡、上衫乡、渣津镇和东港乡。
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路基挖方360.18万m³,填方326.28万m³;互通立交2处(石坳互通、修水西枢纽);主线桥梁2338米/7座(其中大桥2240米/6座,中桥98米/1座);匝道及互通立交桥梁1156米/5座;中隧道640米/1座;涵洞及通道4051.2米/105道(其中盖板涵62道,圆管涵43道);界碑、隔离栅;绿化(边坡、互通式立体交叉区与环岛、取弃土场、隧道口);附属设施内的平整场地、地形营造、防护排水。本标段合同造价为7.793亿元,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合同工期42个月。
3.询价编号及询价内容
3.1询价招标编号:FA00000227423
3.2询价采购内容: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河砂,具体交货地点、交货期、结算方式等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河砂 | 中砂 | 吨 | 10000.00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1#、2#场站及项目沿线周边合理范围内 | 2025年3月 | 按照 GB/T 14684-2022《建设用砂》、JT/T819-2011《公路工程混凝土用机制砂》、TGJ/T241-2011《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CQJTG/TF90-2013《公路工程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TG/T 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
|
1.数量说明:询价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询价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 ||||||||
2.定价机制: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车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 ||||||||
3.税票规定: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材料运输不单独开票,不接受运输发票),投标人、合同签订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需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否则按违约处罚。 | ||||||||
4.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6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照双方核对确认商品数量开具结算单,乙方按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60日内支付至当期货款的60%,90日内支付至当期货款的97%,每期结算扣除当期结算含税金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材料供应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和其他争议,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 | ||||||||
5.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以6个月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