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包装物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540CITC7041)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包装物供应商入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包装物合格供应商入库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本次招标按品目分为六个包,具体如下:
包号 |
包装物类型 |
包含产品 |
入库数量 |
备注 |
1 |
OPP膜 |
YOPP/BOPP |
≤6家 |
1、本次招标分为六个包,同一个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供应商入库也以包为单位;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生产厂商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相关证明文件。 |
2 |
PET膜 |
PET/VMPET |
≤6家 |
|
3 |
PE膜 |
透明PE/乳白PE |
≤6家 |
|
4 |
纸板 |
五层瓦楞纸板 |
≤6家 |
|
5 |
胶水 |
无溶剂复合胶水 |
≤6家 |
|
6 |
油墨 |
聚氨酯塑料凹版复合油墨 环保水性油墨 |
≤6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金<外币>核算汇率的证明材料);
2、固定资产(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相关证明文件):具有固定生产场所,须提供固定生产场所证明材料(包括土地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租赁协议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生产设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现场设备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3.1第1包、第2包、第3包:生产设备齐全,印刷、复合等设备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其单独所有的设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须同时提供设备清单及设备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 |
设备 |
数量(台) |
1 |
OPP生产线 |
≥1 |
2 |
PET生产线 |
≥1 |
3 |
PE生产线 |
≥2 |
3.2第4包:生产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其所有的设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须同时提供设备清单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 |
设备 |
数量(台) |
1 |
五层瓦楞纸板生产线 |
≥2条 |
2 |
纸板配送承运车辆 |
≥5辆 |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申请入库项目类似的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及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明细表》(供货合同包含货物名称、金额等的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发票明细表》中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该表可由公司税务会计在税控机中导出);具体要求为:
(1)第1包:须提供至少五个膜类销售业绩,业绩销售总额(不含税)须不少于2000万元;
(2)第2包:须提供至少五个膜类销售业绩,业绩销售总额(不含税)须不少于2000万元;
(3)第3包:须提供至少五个膜类销售业绩,业绩销售总额(不含税)须不少于2000万元;
(4)第4包:须提供至少五个纸板类销售业绩,业绩销售总额(不含税)须不少于2000万元;
(5)第5包:须提供至少五个胶水类销售业绩,业绩销售总额(不含税)须不少于200万元;
(6)第6包:须提供至少五个油墨类销售业绩,业绩销售总额(不含税)须不少于200万元;
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7、投标人在经营期间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注: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3月12日到2025年3月19日16时00分。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s://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事宜咨询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客服),注册完成后凭账号登陆进行报名。投标人通过公司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进行汇款(户名: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账号:331164909352,行号:104100004499),投标人汇款成功并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上传付款凭证后,经审核,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审核电话(010-81168436)。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标书款发票为电子普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即2025年4月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
本招标公告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连水路9号
邮 政 编 码:230041
联 系 人:王晓阳
电 话:0551-63838332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
邮 政 编 码:100073
联 系 人:丁经理/张经理
电 话:010-81168436/81168902
邮 箱: yichuanji@cgci.g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