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晋城市城市展览馆及周边生态景观工程已由晋市审管批【2022】2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政府统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ZJZC-222FW053; 2.2项目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3333㎡,其中城市展览馆占地面积8413.84㎡,周边生态景观用地面积84919㎡。展览馆总建筑面积为2945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3798㎡,地上建筑面积15652㎡。周边生态景观工程为凤台公园,其中绿化种植面积61516.41㎡,道路及铺装面积 23402.65㎡,公园配套公厕、垃圾分类和公园管理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总计400㎡;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城市展览馆和周边生态景观,其中城市展览馆设计为地上四层,地下两层,建筑高度23.7米。首层为主沙盘展厅、办公、和贵宾接待区 。二到四层为城市展厅,屋顶设置咖啡和观景平台,地下一层为入口大厅、临时展览、多能厅和会议,地下二层为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主要涉及相应的土建、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周边生态景观主要包括硬质铺装、景观绿化、景观建筑、土方、挡墙、步行衔接天桥及配套的公厕和综合管网工程等; 根据《晋城市中心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下沉式绿地A、B地块分别不低于30%和50%,渗透性铺装率不低于60%,通过对场地的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通过设置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形成地块内海绵设施; 2.3总投资额:51073.46万元; 2.4建设地点:位于晋城市主城区凤台公园内,东临文华路,南临政务大厅北侧道路,西临文博路,北临红星街; 2.5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合格要求,创优良工程;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请于2022年08月17日16时30分至2022年08月22日16时30分,登录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cggzyfw.cn)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和保证金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开标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加密成功之后上传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cggzyfw.cn),纸质版地点为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上午9时30分; 5.3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上午10时30分;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422号 联系人:邢志兵 电 话:0356-2229211
招标代理: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东沺二巷国安大厦B座5层 联 系 人:刘志宁、王慧 联系电话:18935132242、183356604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