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西)储备中心(太原公路分局机械化养护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完善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提升我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通救援能力,增强道路养护管理能力,现需要建立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西)储备中心(太原公路分局机械化养护中心)。项目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小店街办宋环村,承担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 (山西) 储备中心、太原公路分局机械化养护中心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仓库三大功能,其中原太小线拓宽改建工程项目 (晋发改交通发[2007]65号文件批复)中的太原公路分局机械化养护中心工程纳入本项目一并实施。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3764平米 (95.64亩),拟新建生产业务楼一座(包括地上5层、地下1层以及设备层),建筑面积94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050平方米);钢结构应急库房两座,建筑面积分别为8100和4800平方米;新建演练场一处,占地面积5528平方米。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等。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分阶段提供成果文件),施工工期270日历天(从监理人签发开工令起)。 2.4 建设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小店街办宋环村。 2.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出具设计成果文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其中需包含钢结构且不少于10000平方米); (2)投标人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其中需包含钢结构且不少于10000平方米)业绩。 3.5人员资格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及以上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拟任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3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9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0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家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拟任项目经理须有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t2.jcebid.com)下载招标文件。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09时00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7.2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赵先生电 话:0351-7221994 九、其他公示内容 9.2本公告仅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9.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4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现场。 十、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51-7582119监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师范街20号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太原分局
招标代理:山西英泰寰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英泰寰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