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国航基地工程机务维修项目、综合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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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国航基地工程机务维修项目、综合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国航基地工程机务维修项目、综合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508028 | |||||||||||||||||||||||||||
(三)资金来源:自筹 | |||||||||||||||||||||||||||
(四)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 |||||||||||||||||||||||||||
(五)项目需求: | |||||||||||||||||||||||||||
功能目标: 1.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协助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结合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情况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5.《关于规范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通知》;
6.国家、地方现行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要求、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水土保持管理的分析及论证得出明确结论,提供全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文本,协助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协助办理水土保持验收备案手续,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水土保持验收备案回执,及提供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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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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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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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询价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杨楠 | |||||||||||||||||||||||||||
联系人电话:13911867310 | |||||||||||||||||||||||||||
联系人电子邮箱:jkgccgjyb@163.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