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洋浦一期疏浚项目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一期疏浚、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项目砂垫层物资采购资金已落实,砂垫层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一期疏浚、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位于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港区小铲滩起步工程西南侧,合同总价48555.8553万元,合同工期365日历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700米生产性码头岸线前方停泊水域及对应的港池疏浚;
②临时围堰1117米;
③陆域形成范围为现状护岸与码头和临时护岸、围堰所围成的水域;
④软基处理范围为一阶段红线范围内除A4、B3和C3堆场和码头后方区域之外所有的区域;
(2)招标内容:砂垫层共50000m³(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一期疏浚、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项目),详见物资报价表;
(3)交货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港区小铲滩起步工程西南侧工程现场需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招标年份前三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砂垫层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若出具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内至少有3个中交或四航局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优先考虑。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