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各县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SXZ22112,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各县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2.2.1采购内容:邢台市分公司16个县采购自有车辆的配件、维修服务,预算96万元。签订2年服务协议。
2.2.2本项目共设16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1家单位:
标段划分 |
采购内容 |
1标段 |
沙河市车辆维修 |
2标段 |
临城县车辆维修 |
3标段 |
内丘县车辆维修 |
4标段 |
柏乡县车辆维修 |
5标段 |
隆尧县车辆维修 |
6标段 |
任泽区车辆维修 |
7标段 |
南和区车辆维修 |
8标段 |
宁晋县车辆维修 |
9标段 |
南宫市车辆维修 |
10标段 |
巨鹿县车辆维修 |
11标段 |
新河县车辆维修 |
12标段 |
广宗县车辆维修 |
13标段 |
平乡县车辆维修 |
14标段 |
威县车辆维修 |
15标段 |
清河县车辆维修 |
16标段 |
临西县车辆维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3.3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3.4供应商应在所投标段区域内及周边有固定的修理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
3.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愿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8月22日9时至2022年8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下述资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4.3其他说明”)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评标通过资格审查)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
(3)维修场地相关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4)不存在资格条件中“第3.5条中规定内容”的承诺函;
4.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s://cg.11185.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由供应商从公司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或拨打电话:400-7888-55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后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欲获得本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126号
联系人:李鹏飞
电话:0311-88610126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胡晓东
联系电话:15373948683、17798041580
传真:0311-83835516
电子邮箱:xinze1580@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支行
账 号:913006010031936742
行 号:4031210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