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交通信号灯日常应急抢修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交通信号灯日常应急抢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822210330851.html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2ST00ZC85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交通信号灯日常应急抢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47,52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交通信号灯日常应急抢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47,52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交通信号灯日常应急抢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47,52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交通信号灯日常应急抢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交通信号灯日常应急抢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或以上资质(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发放的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者是省级以上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及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同等级备案证明)。
(4)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822210331852.html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822210331853.html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822210331854.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822210331855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5.本项目最高限价(元):2,447,522.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联系方式:0754-88965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0754-87290928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