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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2-08-23     浏览:0    

一、采购条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信电科”)委托,就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06014

2.3项目地点:郑州;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采购范围:

2.5.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审查;设计概算编制;概算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查;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索赔审核、协助委托人办理变更签证索赔事项、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合同履约的重大问题处理等);工程结算报告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审核;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并配合竣工决算审计等内容。

2.5.2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前期的审批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审计,施工阶段、合同相对方履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7服务期限:5年(采用“3+2”模式,后两年合同由豫信电科结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8入围数量:入围8-10家;

  2.9标包划分:1个标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2个及以上投资额不小于1亿元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或承接3个及以上投资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须提供承接项目的合同,项目投资额以合同中标明的投资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后的年份为准,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3.5无行贿要求: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3.6关系查询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结果,体现公司基础信息下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为发布公告日期及以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电子注册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6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其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询比开始时间):2022年9月8日9:00。

5.3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取消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5.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汉月路明理路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80965541

电子邮箱:liuxiao@hniii.com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文、张志辉、王上博、谭文凌、周豪

联系电话:0371-63919640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15室

邮  箱:hnyuxin02@126.com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9日

 


发布编辑:yuxinbiddin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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