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原煤仓防堵改造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原煤仓防堵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553272
2.3工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选址范围由规划绕城高速公路辅道、凌霄路及光明路所围合。厂址东距郑州科技学院约0.15km,西距国道G3001郑州绕城高速约0.6km,南距周垌村约0.4km,北距谷家寨村约1.1km、距薛楼村约0.9km。
公司现原煤仓为圆偏心煤斗,煤种适应性较差,经常发生下煤不畅,造成负荷、燃烧不稳,带来燃油、电量考核和环保参数不稳定。为扩大煤种适,稳定燃烧和负荷,减少燃烧和电量考核,稳定NOx参数等。经调研其它厂原煤仓改造情况,拟对原煤仓进行改造,采用虾米曲线防堵清堵煤斗,减少断煤堵煤问题,拟使用维护材料费采取招标方式改造4台,一台炉2台。
2.4交货地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2.5谈判服务范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原煤仓防堵改造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2.6交货日期及工期:签订合同后,要求15天内到货1台炉的2套设备,并根据招标方通知安装,现场安装时间每台煤斗虾米曲线防堵清堵煤斗为5-7天左右(不含施工前准备及工作票办理)。具体进度根据招标人时间确定。
2.7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5年内2家600MW及以上电厂原煤仓防堵改造(虾米曲线一体化防堵清堵煤斗)安装使用业绩,且使用业绩成功运行满1年以上。(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盖有电厂单位公章的运行使用评价证明,并提供现场煤斗安装前、后对比照片(注明机组编号),以及联系人方式以便核验,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者,视为无效投标。)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ybtp.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将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作为附件并上传至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待报名审核通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缴纳或者不缴纳文件费,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2022年08月24日至2022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户名: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阳光花苑支行
账号:1702151519200001721(缴纳文件费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和所报包号)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上午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6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荥阳市贾峪镇
联系人及电话:0371-87010281 张 虹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01963
监督部门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6779523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1-69515150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