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黎平县第十小学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1. 本项目应业主要求延期开标时间; 2. 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10分”修改为“2025年04月01日13时20分”; 3. 原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10分”修改为“2025年04月01日13时20分”; 4.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10分”修改为“2025年04月01日13时20分”; 5. 原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时10分”修改为“2025年04月01日13时20分”。
特此澄清 |
黎平县教育局(贵州凯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