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
物资(钢模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ZGLGC-WZJC-2025-008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钢模板)集中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藏公路G109工程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格尔木至那曲段钢模板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青藏公路G109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格尔木市,终点位于那曲市,涉及青海和西藏两个省区。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中国交建内部单位除外,内贸商可代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的产品参与投标,同一生产商仅能授权符合条件的一家内贸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内贸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并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
3.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企业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平均年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质量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 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应具有独立完成钢模板生产制造和性能测试的能力。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年生产能力不能低于5000吨。内贸商需提供其代理生产商生产能力证明。
3.5 合作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内工程项目:国内公路项目、铁路及轨道交通工程招标采购物资相关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提供不少于2份。
3.6 履约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不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不接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7 其他要求: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内贸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为准确完成本次投标报价,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并联系各分部物资负责人(详见附件3:各分部物资负责人联系方式),了解各个包件的物资需求情况和各分部的运输详细情况。
3.8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被否决;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4日11时00分至2025年04月02日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