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水工续建工程Ⅰ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水工续建工程Ⅰ标段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平板驳租赁 采购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海南水工续建工程Ⅰ标段。
工程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水工续建工程Ⅰ标段项目平板驳租赁。
包件划分: 。
租赁时间:暂定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止(此为暂定租期,实际租赁时间以甲方租用时间为准)。
2.3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为船舶租赁或机械租赁的租赁商或施工单位;投标人成立年限须满足3年及以上,且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或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管理系统内入库时间须早于本投标报名开始时间2年及以上;
3.2 租赁能力要求:租赁商或施工单位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船舶需具备相关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适航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保险合同(如:船舶一切险或船损险、人员意外伤害险等)、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由应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证书或文件。),具备进行船舶维修保养、现场管理和服务保障的能力;其主要船舶规格型号、船舶数量满足项目施工需求。船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3.3 财务能力要求:须提供2022-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损益表等;如2024年报表未出,则提供2021-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
3.4 船舶性能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船舶若为自有船舶,则需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若为非自有船舶,则须提供与船舶所有权人签订的船舶长期租赁合同。船舶完好率满足项目要求,船舶相关证书及操作人员证件须齐全有效,无产权纠纷,经营船机质量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出租船机来源稳定,出租船机的制造地、性能、年限能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并在租赁能力中明确;本次招标对于船机性能的要求为:
设备名称 | 技术及年限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暂定租期 | 月数 | 备注 |
平板驳 | 1、满载排水量不小于800t,不大于1500t; 2、船边需有挡板,至少能满足装载500t石料; 3、需满足一台PC200挖掘机在船上距船侧1m范围内进行抛石作业; 4、需具备港内自航能力船舶; 5、必须为专门设计用于海洋水域的船舶。 6、船龄小于20年。 | 1 | 艘 | 2025/4/25-2026/1/25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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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3年内至少一份合同额不低于200万的平板驳租赁业绩,相关业绩证明仅提供关键页(能显示业绩的合同页、盖印页或发票)即可;
3.6 履约信用要求: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建设单位通报批评或管控名单,被列入政府建设市场从业黑名单或被中国交建列入黑名单的,被列入建设单位采购活动违规企业及人员名单、建设单位采购失信名单或采购暂停名单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者,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供货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评价、供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