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莆宁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莆宁城际铁路F2F3线长乐机场段工程施工总承包JCZQ-2标项目 招标人为中交二航局(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工程进度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BH型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供方积极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福莆宁城际铁路 F2F3线长乐机场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JCZQ-2标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线路自长乐区湖南镇航空港工业区起(DK28+523.0),以隧道形式沿仙富路敷设,后穿越大鹤省级森林公园,引入长乐机场站(DK34+449.8)。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隧道施工、管片和轨下箱涵预制。盾构隧道段起终点里程为DK28+850.0~DK34+449.8,明挖隧道段起终点里程为DK28+523.0~DK28+850.0,线路总长5926.8m,盾构隧道长5599.8m,明挖隧道长327m。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BH型钢,工地使用现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莆宁城际铁路F2F3线长乐机场段工程施工总承包JCZQ-2标项目施工现场,计划首次使用日期为2025年3月,具体进场时间和数量以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BH型钢。
本次招标总数量约 819.722 吨。划分为1个包件
本次招标物资交货周期: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具体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交货地点:福莆宁城际铁路 F2F3线长乐机场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JCZQ-2标项目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能提供满足招标项目的业主、监理及项目部认可的产品;代理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时对结算及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物资近3年的同类产品3个以上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材料),与中交二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6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用户信誉评价表)。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业主相关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2022年-2024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个包件。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其他要求:生产商具备提供本次投标物资供应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售后服务能力。
3.11 其他要求:接受银行承兑、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
3.12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充分响应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要求,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若不配合,招标人可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