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鑫达矿金矿业含有价金属元素废旧物资销售项目(第1次变更)
第1次变更
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含有价金属元素的废旧物资销售公告
项目编号:CNGZB2025-266
1.销售条件
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销售一批废旧物资其中含有价金属元素(金金属元素),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组织销售。
2.销售范围
商品名称:载金粉碳,碳泥,冶炼渣(熔渣),球磨机砂,木屑等。
存放地点: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销售涉及的废旧物资中包含金等金属元素,并对金金属计价。成交企业须在收到成交通知后第一时间办理危废转移手续五联单,并在五联单办理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本次销售的含有价金属元素物料的提货,未在规定时间内运走全部销售货物,视为成交企业违约,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或集采中心有权终止销售,并罚没保证金,将违约企业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3.参与人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不具有竞价资格), 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订立合同的能力。
3.2.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个以上(含)相关业绩。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无不良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行政处罚记录,经营异常记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司法案件记录,财务违规记录,劳动违规记录,商业道德问题记录)。
3.6.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包含(HW33)经营资质。(报名时须在平台上传相关资质,未提供相关资质,不能参与竞价。)
4.销售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参与人,请于 2025年4月14日 至2025年4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报名。
4.2.销售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
4.3.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销售文件发送给符合本次销售要求的潜在参与人。
4.4.新注册投标人请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下载供应商手册,按供应商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右侧“供应商帮助中心”内)。如注册过程存在疑问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26,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相关问题请致电张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13。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如存在疑问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26。
5.竞价文件的递交
5.1.竞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参与人应在竞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竞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竞价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销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hinagoldgroup.com)上发布。
7.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8.联系方式
废旧物资销人 | 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
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2号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6层 |
联系人 | 刘金涛 |
电话 | 010-51323743 |
汇款信息 |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
账号 | 1001320619100020478 |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