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阳邮区中心一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TZ22-03-059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沈阳邮区中心一级干线运输线路10条,项目年预算3787.1万元,服务期2年,总预算7574.2万元。
4、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4包,各包组兼投兼中。
包号编号 |
包组名称 |
线路(条) |
预算(万元) |
001 |
沈阳至长春、吉林、白城、四平、锦州至长春 |
5 |
1037.6 |
002 |
沈阳至通辽 |
1 |
1357.6 |
003 |
沈阳至赤峰 |
1 |
1845.6 |
004 |
沈阳至郑州、武汉、长沙 |
3 |
3333.4 |
合计 |
10 |
7574.2 |
本项目以每条线路主力车型预算单价作为最高限价如下:
001包: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
基础运价 |
价格权重 |
||||||||
(元/趟)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长春 |
314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2290 |
95.4%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吉林 |
42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2881 |
1.0%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白城 |
65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4642 |
1.4%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四平 |
216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1744 |
0.6% |
一干 |
沈阳邮区 |
锦州-长春 |
554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4107 |
1.6% |
002包: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
基础运价 |
价格 权重 |
||||||||
(元/趟)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通辽 |
303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2228 |
100.0% |
003包: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
基础运价 |
价格 权重 |
||||||||
(元/趟)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赤峰 |
498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3315 |
100.0% |
004包: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
基础运价 |
价格 权重 |
||||||||
(元/趟)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郑州 |
136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8999 |
18.5%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武汉 |
186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11733 |
25.5%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长沙 |
2107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13059 |
56.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预算共计7574.2万元整,最高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为各线路主力车型,非主力车型使用时,结算运费=主力车型×车型系数。车辆折算系数见下表(主力车型系数为1):
车型(米) |
9.6 |
13 |
17.5 |
系数 |
0.75 |
1 |
1.06 |
(4)设立运费-油价联动机制:当结算周期内加权平均油价变动超过区间【-10%,10%】时,触发运费-油价联动机制,当期结算油价进行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运费-油价联动机制解释说明。本项目基准油价0号柴油8.59元/升;油价因素在测算费用中的占比,本项目设为40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019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2019-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6)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业务委托运输业绩。
7)车型及数量: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10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5日13时30分至2022年09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 CA 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 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 CA 客服电话 400-080-9508。
(3)领取招标文件: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本/包组,售后不退。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024-6676569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00。纸制版投标文件仅由中标人递交(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
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禹州广场A2座2-5-2)。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开标:
(1)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2)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00(北京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开标地点: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沈阳市浑南区禹州广场A2座2-5-2)。
注:由于疫情原因,纸制版投标文件仅由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发出之后递交到招标代理公司(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013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24-22564810
招标代理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禹州广场A2座2-5-1
邮政编码:110000
项目联系人: 孙工
电 话:024-66765698
电子邮件:TZ20171011@163.com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
开户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 号:9550880208028000197
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811290101150054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