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5日 20: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6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 ||
预算金额 | ¥989.8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曼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509067222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国路327号自治区气象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795942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509067222 |
项目概况
2022年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14440号
项目名称:2022年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898600
最高限价(元):9898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98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含2022年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方式:线下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购买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需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742054343@qq.com邮箱,并在开标时携带两套纸质版加盖公章资料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投标人对采购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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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地 址:建国路327号自治区气象局
联系方式:13779594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联系方式:17509067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曼
电 话:1750906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