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设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鑫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设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DXZ-CS2022083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GDXZ-CS20220831
二、项目名称:南澳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设备改造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内全彩显示屏、LED发送卡、LED配电柜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图纸、预算书内容;
2、工期:120个日历日;
3、项目地点: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内。
四、项目预算:建设工程费人民币888418.5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10912.38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9日期间(每天9:3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鑫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116号侯工楼D幢一楼105、106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或电子邮箱)。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
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2年9月14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116号侯工楼D幢一楼105、106号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22年9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116号侯工楼D幢一楼105、106号开标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
采购人联系人:陈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68065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鑫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116号侯工楼D幢一楼105、10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5175
广东鑫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