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WR2022-482-ZC048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 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JLWR2022-482-ZC048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仓储中心采购采暖设备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仓储中心采购采暖设备项目;
2.2项目编号:JLWR2022-482-ZC048;
2.3采购内容:
标段 划分 |
项目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采购金额 (万元) |
交货期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仓储中心采购采暖设备项目 |
燃气辐射采暖设备 |
26 |
28.34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
温控箱 |
8 |
0.96 |
|||
尾气外排 |
1项 |
8 |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包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可以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商或经销商,制造厂商具有相关生产许可或者证明,若为经销商需取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3.投标企业须具有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包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3.4.供应商近三年(2019.1.1-至今)具有完整的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2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3.7.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拒绝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4.2投标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4.3售价:300元/套,报名审核通过后转账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付款方式附后),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及开标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2022年9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2022年9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平台、签到: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13时30分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3纸质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5.4供应商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5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郭旭东
联系电话:0431-82757501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 系 人:姜海波、胡海燕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394493897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郭旭东 联系电话:0431-82757501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崔玲玲、胡海燕 电 话:0431-81815311 |
3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仓储中心采购采暖设备项目 |
招标编号 |
JLWR2022-482-ZC048 |
|
4 |
交货地点及方式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 |
6 |
出资比例 |
100%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采购内容 |
燃气辐射采暖设备、温控箱、尾气外排等,详见第六章技术参数。 |
9 |
采购预算 |
37.3000万元 |
10 |
报价方式 |
各单项价格及总价均不超过采购预算,以万元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 |
11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
12 |
投标人合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可以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商或经销商,制造厂商具有相关生产许可或者证明,若为经销商需取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投标企业须具有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包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4.供应商近三年(2019.1.1-至今)具有完整的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2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7.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拒绝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4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澄清,但应在距投标截止日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招标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
|
15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
1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 |
1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仟元人民币。 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48小时提交,以到账为准。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此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财务确认保证金是否到帐,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标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本项目保证金在采购人的同意下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保证金收款账户为: 公司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公司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
19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20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二份(U盘拷贝,不同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21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此电子版为U盘存储,不同于加密投标文件) |
■要求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一式2份。U盘拷贝。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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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编号: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23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时间 |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会议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
2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会议室。 |
25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名和招标人代表1名,共5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专业配置要求,由招标人代表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6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 |
27 |
付款方式 |
由项目合同明确付款方式,根据设备到货及验收情况进行支付。 |
28 |
基本要求 |
1.投标产品必须是按厂家标准配置的整套全新,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的,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提交符合标准的检测报告。相关部件及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 2.质保期:五年。 |
29 |
中标服务费 |
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30 |
服务过程中使用设备应优先选用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清单》内的产品,并符合国家标准、绿色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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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注:如因个别供应商电子文件解密不成功或系统问题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可继续电子评审,将以各供应商的纸质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审。 |
|
32 |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为准。 |
二、投标人须知
1.总则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1适用范围
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1.2定义
1.2.1“招标人”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1.2.2“招标代理机构”是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1.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项目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投标人。
1.2.4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1.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4.供应商的合格条件的要求
1.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款。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准参加投标。
1.5.投标费用
1.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此次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1招标文件的构成
2.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
(4)投标文件格式
(5)评标标准和办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2.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同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2.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加投标。
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报名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
3.1.1投标语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3.1.2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3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并编制 页码及目录 ,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
3.2.投标文件构成
3.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2.2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3.2.3证明投标人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投标人应具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合格的投标人”要求的投标资格,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3.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3.3投标报价
3.3.1 报价原则:本次招标根据采购预算以万元为单位进行报价。
3.4 投标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无息等额退还(投标人凭交款单据退还投标保证金)。
3.5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后30天。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3.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3.6.1投标文件需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文件中规定处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2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3.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3.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3.7.4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处理。
3.8投标
3.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标记,招标方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概不负责。
3.8.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还须提交电子文档二份(U盘拷贝)
3.8.3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8.4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另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开标一览表”应按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单独进行密封、标记,并按3.6.1款的规定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4.开标与评标
4.1.开标
4.1.1招标方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的,视为其认同开标和唱标程序及内容。
4.1.2开标时,招标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报价、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报价,评标时才能予以考虑。
4.1.3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4.1.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的,视为其认同开标记录内容。
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5.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方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对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方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以正当的程序实施监督,不得影响评标正常进行。
6.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会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及业主代表共5人组成。专家由采购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人。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7.合同授予
7.1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8.签订合同
8.1采购人、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同协议条款由采购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项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后签订,但不允许针对实质性条款进行谈判或协商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上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 标 函
致:
1.根据你方招标的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需求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大写) (小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招标文件条款、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的条件等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供货期 日内完成并移交全部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成。质量按现行的相标准,达到“合格”。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开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万元) |
交货期 |
质量标准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有/无) |
注:1、本表只作唱标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
2、投标报价单位为万元,小数点4位小数,不超过采购预算,超过为无效报价。本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应与详细报价中填写的投标报价相一致,如果不一致为无效报价;
3、包含设备及一切配套设备的运输、安装、税费等全口径费用。
供应商(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质保期 |
单价(元) |
小计(元) |
供应商(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商务差异一览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内容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差异描述 |
注:1. “技术需求”没有提出要求或可选择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内容”栏中注明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具体内容。
2. 供应商应在“差异描述”栏中,说明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的差异对比,分优于、相当、微细差异、明显差异四种情况描述。
3. 供应商应着重对下列内容逐条进行描述、应答或提供有关资料:
3.1 供应商必须注明所提供产品的系列、型号,并提供对应系列、型号产品的样本或说明材料,内容包括技术特点、性能指标等。
3.2 供应商所供产品的实测结果如果违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根据偏差程度,采购人有要求限期更换、延长保质期、扣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严重超差时可要求退货并请承包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3.3 招标文件中未提出的各种规格参数对投标产品产生影响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明确提出。
3.4 进口部件应有原产地、质量证明、商标证明等。
供应商(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六、技术部分内容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技术需求”内容作出全面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一) 投标货物说明总体要求
供应商必须对应本次招标货物的技术要求,提交投标拟提供的各投标货物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投标货物的结构特点、性能、功能或特性的说明。
1.2 货物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的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或使用的有效文件复印件。
(二)实施方案和计划
供应商应对 “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作全面的响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的实际投标的具体方案内容(若与要求有差异时,必须作出对比说明):
(1) 产品制造、监造、工厂检验的实施方案和计划。
(2) 交货、运输、仓储保管、到货验收的实施方案和计划。
(3) 安装、调试、验收实施方案和计划。
(三)供货保障措施及进度计划
本项目总进度计划响应: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计划的要求,对应投标的实际情况,提交具体的响应,差异时作出说明。供应商应根据总体计划的要求,参照以下表格,提交各阶段的进度计划。
项目 货物名称 |
货到现场 |
安装调试 开始 |
检验 |
验收 |
投入使用 |
供应商(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四)质量保证措施
附件:
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
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
机构地点 |
联系电话 |
||
技术人员姓名 |
岗位 |
职称 |
经验描述 |
网点基础设备及车辆情况 |
|||
售后服务机构资质 |
(如有,须提供有相关证书复印件) |
注:1、非投标单位作为服务机构另外还必须提供制造商与该服务机构对本产品服务承诺的联合声明书或厂家对该服务机构的任命文件及售后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五)售后服务
投 标 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六)拟派的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一般情况 |
|||||||
全名 |
年龄 |
性别 |
|||||
所在单位 |
技术职称 |
服务时间 |
|||||
学历、专业 |
|||||||
有关的语言能力 |
|||||||
经历 |
|||||||
年份 |
负责过的项目(类型和金额) |
该项目中 任职 |
备注 |
||||
注:1.供应商应填写附表“项目主要参与人员表”。
2.主要项目人员:主要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主要设计生产技术人员,项目计划负责人和项目质量负责人。
3.主要安装人员:主要指安装负责人(安装项目经理、副经理),安装技术负责人,安装质量负责人,安装计划负责人,资料员及主要工地工程师和安装领班。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中高级 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股东权益 |
万元 |
收入 |
万元 万元 20 年 万元 |
实现利润 |
20 万元 20年 万元 20 万元 |
||
营业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及生产设备情况 |
(代理经销商不需填写生产设备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结果)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获得技术认证的项目负责人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如填写不真实,将导致废标;
(二)信誉承诺书(格式)
1、有关提交资料的承诺书
:
为表我司对本项目的诚意,我司承诺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配合采购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提及的所有资料(如:业绩等)及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的资料(如营业执照等)等原件供采购人核实审查,我公司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不是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不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如发现提供的资料虚假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司承担。
投标单位: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有关相应技术需求承诺书
:
我司承诺我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响应技术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功能等要求,如经采购人或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技术需求要求的,评委可对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承诺书
不接受在投标期限内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企业和个人投标,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单位: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类似项目经验(汇总表)
附表1-1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注:在本汇总表中所填列的项目须另外单独填写附表1-2,并按要求附相关的业绩证明资料。
附表1-2 类似项目经验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条款 |
项目 |
1 |
合同号 |
|
合同名称 |
||
项目地址 |
||
2 |
业主名称 |
|
3 |
业主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4 |
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性质和特点 |
|
5 |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
|
6 |
合同总价 |
|
7 |
合同授予时间 |
|
8 |
完成时间 |
注:1.如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若在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还应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真实性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书(如有)
产品合格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评标办法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一、评 标 程 序
(一)组成评标委员会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市的相关规定,由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类型等方面的专家,评标委员会人数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荐一名评委担任评委会主任,负责评标全面工作。
(二)评标工作
评标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分为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三个步骤。
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评委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3.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依据评标办法分别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采购人重新招标。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不足三家则采购人重新招标),评审后确定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为中标人。
(三)询标(必要时)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需要澄清的问题,采用集体询标方式进行。
(四)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由采购人授权,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果中标供应商因提供虚假投标或因其他违纪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则由采购人确定重新招标还是顺延中标。
(五)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结束时,评委会将本项目综合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各评委对评标报告内容讨论通过后,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予以确认。
二、评 标 办 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供应商名称 |
|||
l |
l |
l |
||||
1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标书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l |
l |
l |
|
2 |
资质证书 |
具有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包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标书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l |
l |
l |
|
3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2019.1.1-至今)具有完整的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标书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l |
l |
l |
|
4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2年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
l |
l |
l |
|
5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署,且时效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代理人身份与授权委托书一致。 |
l |
l |
l |
|
6 |
信誉要求 |
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拒绝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投标,提供信用截图。 |
l |
l |
l |
|
审查人签字 |
评审结论 |
l |
l |
l |
||
注:(1)上述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
(2)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
(3)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招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规定,允许正偏离。 |
注:(1)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详细评审;
(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
除此之外的内容,不作为本次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内容。
(三)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表
评审因素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依据 |
报价部分 (30分) |
投标报价 |
30 |
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基准/P)×A,A为价格权重分;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P为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A=30,B=0.95,价格分最高得满分30分。 |
商务部分(15分) |
业绩 |
5 |
提供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项目主要 参与人员 |
5 |
对供应商提供的主要项目人员、安装人员证书及技术职称,评标委员会综合比较,优秀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没有得0分。 |
|
管理体系 认证 |
5 |
投标企业具有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5分。(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技术部分(55分) |
总体要求 |
5 |
卖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详细描述,包括各组成部分的品牌、生产厂商、性能(安全、连续和有效的运行,不发生任何变形、振动、腐蚀)符合的相关技术标准等,总体评价设备工艺水平,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服务方案 |
10 |
服务网络覆盖、主要工作流程及运输计划安排、意外(紧急)情况处理措施(时限)、运行质量保证措施、本项目服务管理团队等。根据应答情况,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无不得分。 |
|
供货保证措施 |
10 |
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内容编制供货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对其供货及时、安全,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无不得分。 |
|
产品质量性能 |
10 |
本产品优质,实用性能高,配备备件和耗材优质,性价比高,先进性强、寿命长,提供产品图片说明等证明材料,优得10-7分,良得6-4分,一般得3-1分,无不得分。 |
|
管理规章制度 |
5 |
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制度、作业操作指导、人员安全教育及保障措施等。根据应答情况,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
|
售后服务保障 |
15 |
根据供应商所报货物的售后服务程序(可行性、响应时间、质保期限、承诺等)内容及措施综合评定打分;优得15-11分,良得10-6分,一般得5-1分,无不得分。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燃气辐射采暖设备 |
1.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器应严格保证质量,其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应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及开栓; 2.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器应提供国家权威检验机构的相关产品的测试报告; 3.单台燃气辐射采暖设备输出功率不小于50kW; 4.燃气辐射采暖设备燃烧器内电磁阀必须为美国霍尼韦尔、艾默生品牌或同等品质的品牌(提供厂家报告证明); 5.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器应由燃气燃烧器、高温燃烧管、低温辐射管、反射罩、引风机、设备本体电气自控及相应附件组成。附件包括(但不局限):减压阀、不锈钢金属软管、挂钩、吊架等; 6.辐射采暖设备整机必须在设计和制造上保证在规定使用寿命期间安全、连续和有效的运行,不发生任何变形、振动、腐蚀。并在运行条件发生变化时不出现其他问题; 7.燃烧器内部应配带有:燃烧控制器、燃气电磁阀、点火控制装置等,并且有火焰检测、熄火保护、欠压保护、超压保护等功能。 8.设备采暖热量能满足场区温度大于等于10℃; 9.系统热效率不小于97%。 10.每台用气设备的最大小时用气量5Nm3/h |
26 |
台 |
包含设备及一切配套设备的运输、安装、税费等全口径费用 |
2 |
温控箱 |
8 |
台 |
||
3 |
尾气外排 |
1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