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剩余工程)防水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剩余工程)防水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剩余工程)防水材料采购 2.2 招标编号:FGZY-GK-2025007 2.3 项目概况:玺园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园北一路以北,公园北二路以南,规划电子科技一街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46401平方米(约69.60亩),总建筑面积约123200平方米,其中二期约7万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剩余工程)防水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材料设备采购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本、生产、包装、运输及运输过程损耗、技术配合(参与协助指导施工、培训、协助验收、技术跟踪、售后服务等)、管理费、检验试验费、经销、进口产品之关税、增值税、清关费及保险费、商检(政府验收)、国内税收、利润、国家及地方政府(乙方所在地政府及其他管理机关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他管理机关)收费、质保期内采购货物因质量、色差等问题引起的更换或退货费用、延迟发货仓储费等一切与采购货物有关的全部费用(不包含卸货费,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将货物运送至指定位置,由施工单位负责卸货以及搬运)。 2.5 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中标人收到供货通知单后,20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6 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7 质量要求:产品按照现行标准规范执行,质量验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行业、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格率100%。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无效)。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防水材料业绩。需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①加盖合同双方章的业绩合同。②对应项目合同任意金额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3.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 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可发送邮件至平台邮箱:qihangplatform@hnhkgtz.com,反馈问题时附详细说明(可附截图))。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5656759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李月晓、于留洋 联系电话:0371-55131206、0371-55173801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座 电话:0371-56567456 202504211728182326091603335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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