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项目包件4上海至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已由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683.8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1.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项目包件4上海至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
2.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3.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至2023年8月31日,若届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未下达新一轮采购结果,服务期限将顺延至新一轮集采结果为止,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服务要求: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采购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上海至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路线的主选及备选供应商,项目预算为3683.85万元,项目预算为招标人根据邮路运输计划、预计发运量及基准运价测算结果,包件内运输线路和班期会根据运输计划发生变化,招标人不承诺最终采购数量及金额,项目预算仅供参考,最终按实结算。上海邮政自组一干线路,发往全国范围内省会城市、通航局及重点地市的邮政生产机构共计216条线路,其中单程线路150条,往返线路66条。原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项目”共有6个包件,且已经2022年09月05日完成其余5个包件的招标。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家主选供应商及两家备选供应商,当排序较前的供应商无法继续承接项目时,方可启动备选供应商继续承担项目。本项目投标人若已在原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项目”其余五个包件中取得主选供应商资格,则本项目不得再获得主选供应商资格;若已在其余五个包件中取得两次备选供应商资格,则本项目不得再获得备选供应商资格。(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书)。
5.最高折扣率:线路20吨主力车型最高限价的100%(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书)(投标人自报的折扣率不得超过该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至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一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项目包件4上海至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及主要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能够提供外廓车长11.9米(含)以上的厢式货车或准牵引总质量35吨以上的牵引车头总数量不低于80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8.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1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包件的最高折扣率。
14.投标人须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缴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投标。
17.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条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响应及证明文件等,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09月17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对应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无 的原件扫描件,本项目-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包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中国邮政投标管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副本U盘送达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签到解密开标。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及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同时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2.首次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进行电子招投标交易的投标人必须先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
CA使用问题可联系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平台注册及系统使用方面,电话:400-808-6131 (周一~周五9:00-17:00)。
3.工本费支付宝缴费二维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天潼路395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6楼
联系人:朱哲
电话:13311681565
传真:021-50908715
电子邮件:7540001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