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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新疆分公司消防安防专项改造(标段一消防管线及末端改造、消防监控移机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13     浏览:0    

南航新疆分公司消防安防专项改造(标段一消防管线及末端改造、消防监控移机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消防安防专项改造(标段一消防管线及末端改造、消防监控移机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2022年度消防安防专项改造(标段一消防管线及末端改造、消防监控移机改造)

1.2 采购编号:CZ2022000218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预算价

(单位:元,人民币

工期

1

分公司各生产、办公用房的消防设备设施改造,文化中心、机供品仓库、空勤服务中心、航卫中心等四栋楼宇的消防监控室移机改造。

1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3207600

80日历日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工期为80日历日。

4、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各生产、办公用房的消防设备设施改造,文化中心、机供品仓库、空勤服务中心、航卫中心共四栋楼宇的消防监控室移机改造。主要内容包括:1.消防设备设施改造:(1)分公司办公楼信息机房新增气体灭火设施;(2)客舱部配电室新增气体灭火设施;(3)101机库更换消防泵及控制柜;(4)部分楼宇防火门更换改造;(5)部分楼宇新增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等。2.消防监控室移机改造:(1)文化中心消防控制室迁移至分公司办公楼消防控制室;(2)机供品仓库、空勤服务中心、航卫中心消防监控室迁移至运行指挥部楼宇消防控制室。完成上述全部内容的设备设施调试,并对现场使用人员进行维护培训 。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消防管线及末端改造、消防监控移机改造

乌鲁木齐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并具有与本竞价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注意: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进疆备案手续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扫描件,以上扫描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913日至2022919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

3.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到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现场获取或联系代理机构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受疫情影响,鼓励各投标人通过联系代理机构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线上获取的,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1390115457@qq.com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只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购买招标文件视同接受电子发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08日1100,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

5.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5.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5.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5.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吕婷 0991-3804924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728号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鑫、姚梦奇、郭砾嵘

09914664267 13079986963、13119943477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周鑫 09914664267 13079986963

EMAIL:1390115457@qq.com

8、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栋3504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鑫 09914664267 1307998696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新疆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991-3804044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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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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