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自行监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401028
2.3项目地点: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漯河马沟城发水务有限公司。
2.4采购范围: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废气、废水、污泥、出水口、厂界噪声、环境质量等项目进行样品采集、样品保存运输、分析测试、数据报送、报告编制等服务工作内容。具体检测项目及频次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5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响应人服务情况,经双方同意,合同可续签一年。
2.6质量要求:能够出具合法公正的检测报告,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委托的检测项目,同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
2.7其他要求: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响应人的手工检测设备应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强制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响应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1.2响应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业绩要求
响应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污水处理厂废气、废水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3.3.1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3.2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页面,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出以后)。
3.4其他要求
3.4.1响应人承诺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须响应人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0日下午17:30,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响应人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9:00 。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谈判。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响应人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谈判,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退回其电子响应文件。
响应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京广铁路桥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39583703
监督单位(部门):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0395-6778585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