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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目录外车辆器材采购项目(一)公开招标

   日期:2022-09-17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目录外车辆器材采购项目(一)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清远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6日 20: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样品摆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递交样品时间:2022年10月10日9点30分--2022年10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注意在此时间段交样品(本项目按照包组递交样品,投标人到现场后请先了解各包组样品摆放位置之后再递交样品,并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样品外包装及样品本身都必须粘贴牢固标签,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请固定在样品上,内容包括“投标人编号(投标人编号可在递交样品现场查询)、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如因投标人迟到等原因导致样品递交失败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不负相关责任。
预算金额¥584.96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5165610
采购单位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富强中路39号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车小姐,0763-3119033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滕工,020-85165610
附件: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5).pdf
附件2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目录外车辆器材采购项目(一)招标文件.pdf

项目概况

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目录外车辆器材采购项目(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0220572

项目名称: 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目录外车辆器材采购项目(一)

预算金额:584.96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用途:灭火救援2.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时间:包1所投车辆为国产底盘的,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所投车辆为进口底盘的,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交货;包2-包9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包4、5、7、8、9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包1、2、3、6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扣除。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7.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8.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包1所投车辆为国产底盘的,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所投车辆为进口底盘的,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交货;包2-包9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4、5、7、8、9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包1、2、3、6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扣除。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6.包1、2、3、6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7日 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样品摆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递交样品时间:2022年10月10日9点30分--2022年10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注意在此时间段交样品(本项目按照包组递交样品,投标人到现场后请先了解各包组样品摆放位置之后再递交样品,并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样品外包装及样品本身都必须粘贴牢固标签,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请固定在样品上,内容包括“投标人编号(投标人编号可在递交样品现场查询)、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如因投标人迟到等原因导致样品递交失败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不负相关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项目相关公告等信息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文本为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1日08点30分-09点30分(北京时间)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富强中路39号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车小姐,0763-311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滕工,020-85165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工

电 话:  020-85165610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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