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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宜春市中心城区环城绿道建设工程

   日期:2022-09-22     浏览:0    

宜春市中心城区环城绿道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中心城区环城绿道建设工程设计已由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市发改投资〔202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设计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地点:锦绣大道、清宜路、宜安公路与环城南路环线共33km沿线范围工程建安费用约2800万,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2.2本项目设计费控制价:120 万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后期服务等,设计费均不予增加,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为准。

2.3设计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锦绣大道、清宜路、宜安公路与环城南路环线共33km沿线范围内整体规划设计、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景观园林设计等一切建筑及各专业配套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及协助招标人通过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批。

2.4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扩初设计,2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以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报告为准)。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企业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原件、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原件。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原件(可提供电子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证书原件、本单位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原件。

(三)外埠来赣单位(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评审依据:提供网上打印承诺函及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转账凭证。

评审依据: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五)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评审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评审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六)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60 个月内(指开标前 60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工程总投资额 500 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市政类项目设计业绩。

评审依据:设计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评审依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标书密封、现场解锁、电子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 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按相关所示界面进行相应操作,未按时在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②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 1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④递交原件:现场递交原件环节改为将参与本项目所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⑤保证金缴纳: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转账及电子保函暂不支持银行保函和银行汇票递交投标保证金。

⑥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21日至 2022 年 10 月 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979506011

招标代理机构:永华(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18007957476

2022年9月21


电 话:18007957476
2022年9月21日

编辑:ggzy.jiangx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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