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环境及运行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FJSXZB[CS]2022011、实验室环境及运行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实验室环境及运行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09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SXZB[CS]2022011
项目名称:实验室环境及运行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9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6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599-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1(年) | 否 |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实验室环境及运行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96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通知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磋商响应)将被拒绝(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相应的财库【2014】68号文件、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磋商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须根据项目所属类型按通知的规定提供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本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1、磋商供应商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纸质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
(2)明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描述:《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4)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选择提供其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未提供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5)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③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未在其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其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3)明细: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含第五章中相关内容的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补充 描述:依法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磋商供应商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9-23至2022-09-30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0-09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10-0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 址:福州市通湖路330号
联系方式:游榕婷0591-87617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郑淑明、黄季红、林梅芬、蓝茂珍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林梅芬、蓝茂珍
电 话:郑淑明、黄季红、林梅芬、蓝茂珍0591-83508520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