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司国能北安新能源 黑龙江北安建华风电项目道路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国能北安新能源 黑龙江北安建华风电项目道路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831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黑龙江北安建华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建华林场所属范围内的丘陵地带,场址海拔在330到350米之间,属丘陵风场,计划采用30台单机容量5.0MW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拟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升压后以一回220千伏送出线路接入正在建设当中的500千伏安北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黑龙江北安建华风电项目场内道路道路全长29.884km,计划修建道路29.534km,改扩建水泥道路0.35 km,连接风机30台,总计线路44条。连接机位30座,包括该项目所有弃土(运距40公里)和所有临时道路及风机机位临时占地复耕,施工期原有道路破损路面维修。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
2.1.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以上风电项目道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任命书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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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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