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乌鲁木齐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第二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9日 20: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718号浙商大厦11楼招标三部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0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718号浙商大厦11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19913377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06号乌鲁木齐市委政府第三联合办公楼 三联办1102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46936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718号浙商大厦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19913377 |
项目概况
2022年乌鲁木齐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第二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718号浙商大厦11楼招标三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2-1-C0041-2
项目名称:2022年乌鲁木齐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第二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乌鲁木齐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南公园改造提升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所投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并具备相关质量检测报告;
(3)供应商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718号浙商大厦11楼招标三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718号浙商大厦11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718号浙商大厦1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采购公告发布时间);(3)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并携带原件核准,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体育局(本级)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06号乌鲁木齐市委政府第三联合办公楼 三联办1102
联系方式:0991-4693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718号浙商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119913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昊
电 话:1311991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