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吨级洒水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37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伊敏露天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伊敏露天矿3500万吨/年生产系统完善项目40吨级洒水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伊敏露天矿
2.2 规模:伊敏露天矿煤炭产量3500万吨/年
2.3 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购置3台40吨级洒水车。
2.6 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伊敏物资供应部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须具有累计不少于3台本次投标产品在国内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业绩金额多者优先,业绩金额相同时,以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