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06日
项目名称: 2022年10月专用物资(内燃机车)JJGGL202210-2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列货物及服务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13时00分
审核报名截止时间:
竞价开启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8时00分
竞价结束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联系方式: 02462080862/15998213711
是否含税:不含税
备注:
仔细阅读压缩包中文件要求*投标人须于2022年10月10日保持手机畅通*本项目开启竞价延时,延时1次,延时时间10分钟,最小剩余时间10分钟。1、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2、结算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3、付款方式:按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确定的付款方案执行。 4、所供物资质量必须符合要求,在接到订单后3日内联系需求单位,按要求完成供货,运输到指定地点。 5、供应商供货后须严格按照采供所每月发布的开票明细(以站段签认的电子订单为准),按时开具发票。 6、需保证到货产品完好无损,对出现质量问题及规格不符合需求单位要求的配件,无条件负责包退包换。有保质期要求的物资,到货物资应至少剩余2/3的保质期;配件质保期为重要件50万公里,非重要件1年内实行三包。质保期起点为配件经站段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重要件执行依据《铁总运[2015]155-铁路机车车辆监造管理办法》。7、站段需求明细详见物资描述表8、中标供应商需仔细阅读压缩包中《2022网上竞价合同签订须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的签订。9、首次与沈阳局合作的供应商,需填报:申请供应商协作APP申请表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2.非关键件(重要件)投标企业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1)主机厂企业,须提供招标同类物资对应机车型号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2)配件生产厂企业,须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①提供招标同类物资供给主机厂企业的供货证明(复印件),供货证明至少包括成交通知书、合同、发票、首件检验、质量认证、装车证明等材料之一,供货证明中的物资须为招标同类物资或包含招标同类物资;②提供招标同类物资近五年内向任一铁路集团公司供货的成交通知书、合同或发票(均为复印件)。(3)主机厂或配件生产厂代理商,若为主机厂代理商,须提供主机厂有效授权证明材料(包含授权书、生产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及招标同类物资对应机车型号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若为配件生产厂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授权证明材料(包含授权书、生产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提供招标同类物资供给主机厂企业的供货证明(复印件)或授权生产厂供给主机厂企业的供货证明(复印件),供货证明至少包括成交通知书、合同、发票、首件检验、质量认证、装车证明等材料之一,供货证明中的物资须为招标同类物资或包含招标同类物资;②提供招标同类物资近五年内向任一铁路集团公司供货的成交通知书、合同或发票(均为复印件)或授权生产厂(含主机厂)近五年内向任一铁路集团公司(机车配件含机务段、动车配件含动车段)供货成交通知书、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如技术条件中标注关键件(重要件)或须CRCC认证的配件,以上3项条件须提供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须CRCC认证的配件另外提供招标物资CRCC认证证书复印件,可不需提供业绩。3.注册资金无要求。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平台通报整改期限内。5.须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2年10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