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2]71 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批复号宁发改投〔2022〕327号、宁行审字【2022】221号 ,项目代码(2205-360730-04-01-604859),招标人为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宁都县梅江镇土围村下枝坊,宁都县翠微大道西侧,永宁大道与翠微大道交叉口北侧
3、招标要约价(费率要约):招标要约价为190.66万元,要约费率为1.47%, 总投资约1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920.7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863.71万元;预备费1102.75万元;建设期利息1112.80万元。
4、计划工期:40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内容:建筑总面积约10020.2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计容建筑面积7333.09平方米(住院楼7125.69平方米、洗衣房207.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687.11平方米(地下室2687.11平方米),院区道路600米并配套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含隔离病房楼、洗衣房,地下室。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22年03月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4. 项目组组成人员至少应包含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至少提供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 2022年03月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本市注册企业参加招投标需提供投标拟派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提供江西省线上服务大厅打印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投标人无需另行到社保业务大厅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参保证明)],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6、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和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 ﹝2019﹞44 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设计单位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7.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
8、本项目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1日15时0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宁都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7297019,举报邮箱:ndjszbb@163.com。
八、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13970137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 18807076776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领秀新都 16栋4单元201室
监督单位: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722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