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全省集群市场专线运输供应商运力池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全省集群市场专线运输供应商运力池入围采购,项目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省集群市场专线运输供应商运力池入围采购,采用框架协议形式购买,签订2年服务协议。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每个标段入围数量如下:
集群市场组开专线运输供应商预估入围数量
名称 |
车型 |
货箱形式 |
容积 |
载重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一标段 |
9.6米车型 |
仓栅式 |
≥55m3 |
≥8吨 |
≤20家 |
二标段 |
厢式 |
≥55m3 |
≥8吨 |
≤20家 |
|
三标段 |
13米车型 |
仓栅式 |
≥75m3 |
≥15吨 |
≤20家 |
四标段 |
厢式 |
≥75m3 |
≥15吨 |
≤20家 |
|
五标段 |
17.5米车型 |
仓栅式 |
≥130m3 |
≥20吨 |
≤20家 |
六标段 |
厢式 |
≥130m3 |
≥20吨 |
≤20家 |
注:1.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2.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10家(含10家),则投标单位不进行打分,直接入围;
3.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15家,则入围10家;
4.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则入围15家;
5.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超过20家,则入围20家。
2.3 服务期限:2年。
2.4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为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材料或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代开专票除外,提供有效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4.提供的车辆应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其经常性装备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0139-201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4785-2007)和《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0139-2015)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倒车影像装置,驾驶室应配备两具4公斤以上的有效期内干粉灭火器,车厢内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维修工具,车况和性能良好,累计行驶里程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车型:9.6米厢式货车及高栏车车型(≥55方,载重≥8吨)、13米厢式货车及高栏车车型(≥75方,载重≥15吨)、17.5米厢式货车及高栏车车型(≥130方,载重≥20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辆手续齐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符合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的配备要求,能够保证邮件运输安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车辆须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自燃险及货物运输险等。保险凭证的复印件交路线组开单位保存。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参与运邮的车辆应配备行车记录仪,集团公司公布接口规范后应符合集团公司接口标准和联网要求,根据需要纳入集团公司、省分公司视频监控管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9.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年 10 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提供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4.3其他说明”) 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按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s://cg.11185.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由投标人从公司账户转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注明项目名称、标段),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或拨打电话:400-7888-55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11 月 8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远程电子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后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市建设南大街5号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 编:050000 邮 编:050081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11-88610126 电 话:0311-83662206、18233103603
传 真:\ 传 真: 0311-836622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秦皇岛市北戴河支行
账 号: \ 账 号:91300201002762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