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2]76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批复号宁发改投〔2022〕171号、宁行审字【2022】228号 ,项目代码(2203-360730-04-01-220662),招标人为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宁都县登封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南,草木坑路以北地块
3、招标要约价(费率要约):招标要约价为380.62万元,要约费率为1.59%, 总投资约3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36.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607.94万元;预备费2067.56万元;建设期利息2088.00万元。
4、计划工期:50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床位350床,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333.39(约50亩)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主要设计建设内容有门急诊、医技、住院大楼、培训楼、后勤部等,服务范围内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提供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 拟派本设计项目的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应包含具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相关专业)并须提供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6、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和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 ﹝2019﹞44 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设计单位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7、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
8、本项目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投标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且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书或材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放入资格标文件中,未能按上述要提供材料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9日15时0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本项目设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考虑到系统投标文件上传容量限制,为提高评标专家评审效率,减少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制作成本与时间,投标单位制作本项目技术标时做到语言精简、突出重点,技术标规格采用A3纸张、横向排版,文件页数限制在400页以内(指系统查看的电子技术标页数),设计效果图不得超过15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现场环节(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5、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放弃投标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宁都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7297019,举报邮箱:ndjszbb@163.com。
七、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13970137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 13698479042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2单元202
监督单位: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722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