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济南轨道交通8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电线电缆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JTCG-JNDT8HX-WZCG-2024-04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为拓展深化与公司战略供应商的合作机制,规范合作行为,形成长期互惠合作,协同发展,中国交建济南轨道交通8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通过公开招标遴选战略供应商建立战略供应商名录,推荐进入中国交建轨道分公司战略供应商,并进行集中采购,确定战略物资采购价格,供所属项目参考使用。与中国交建济南轨道交通8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战略供应商框架协议,同时与中国交建济南轨道交通8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相关工区签订供货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西起邢村站,东至清源大街站,途经历城区、高新区和章丘区,沿经十东路走行,线路全长25.5km,高架线19.88km,地下线5.62km。设车站14座,均为新建(地下车站3座,高架车站11座),其中邢村站(地下站)由地铁4号线代建,线路平均站间距1.96km,最大站间距为潘王路站~山东大学站,为2.66km,最小站间距为山东财经大学站~洪家河西站,为1.07km。设绣源河车辆段1座,2座主变电所。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 招标范围为济南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车站(含区间)、车辆段、主所、控制中心等电线电缆材料;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 电线电缆材料 ,其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中的验收标准。
2.2.3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的交期要求: 暂定2024 年6月30日开始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具体交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满足甲方分批交货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 亿元人民币;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般纳税人资格。
3.2生产能力要求:年产50万米以上,可供应项目所需规格型号电缆,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生产工艺、装备(拥有三层共挤设备,并配备进口的在线侧偏装置)须符合国家电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拥有电缆相关发明专利至少2项,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投标人选定的供货商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质量、技术参数、工期等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供货商,且费用不变。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具有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110kV电缆投标人应提供不超过5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4合作业绩要求:矿物电缆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2条及以上包含地下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业绩,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且同一条线路上的多个合同,将被视为单条轨道交通线路业绩。
35kV电线电缆选用品牌不得低于济南地铁已建成线路品质,投标人选用的产品应在轨道交通领域有成熟应用,近 5 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来至少有 3 条轨道交通应用业绩,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及运营业绩证明(同一条线路上的多个合同,将被视为单条轨道交通线路业绩)。
110kV电线电缆投标人选用的产品在轨道交通领域有成熟应用,产品品质不得低于济南地铁已建成线路使用产品品质,近 5 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来至少有 3 条交流 110kV 应用业绩,且至少有 1 条轨道交通应用业绩,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及运营业绩证明(同一条线路上的多个合同,将被视为单条轨道交通线路业绩)。
低压电力及控制电缆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投标人提供的电线电缆应是成熟的、可靠的、技术先进的产品,其中包件9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3条轨道交通应用业绩,其他种类低压电缆(包件2、包件3、包件4)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2条及以上包含地下车站轨道交通线路业绩,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同一条线路上的多个合同,将被视为单条轨道交通线路业绩)。
DC1500V电缆选用品牌不得低于济南地铁已建成线路品质,投标人选用的产品应在轨道交通领域有成熟应用,近 5 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来至少有 2条轨道交通供货业绩,并提交合同证明文件(同一条线路上的多个合同,将被视为单条轨道交通线路业绩)。
所提供的业绩及证明文件应与每包件中电缆的规格种类一致,并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
3.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可接受招标方提出的付款条件。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满足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于2024年4月12日 15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24年4月12日 15 时至2024年4月17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
5.2 不邮购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4月17日 15 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开发票),售后不退。
5.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2日 15 时0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5 时0分开标。
6.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4年4月22日 15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
6.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下同)
8.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464号
邮 编:250103
联 系 人:吴琦
电 话:18163895356
电 子 邮 箱:1454061846@qq.com
标书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3742-01(输入账号时需打上-符号)
请备注:招标编号+标书费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3742-01(输入账号时需打上-符号)
请备注: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中国交建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4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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