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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职工班车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4-13     浏览:0    
关于国航职工班车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职工班车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职工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404789
(三)资金来源:视我公司预算情况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一)班车主要用于接送国航员工上下班,路线共计13条,发车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

(二)班车摆渡服务,线路详见附件。所有班车到达总部大楼后,再分散发车至其他办公区域,如:客舱、信息大楼、飞训基地、运控大楼等。

(三)其他特殊用车(临时用于班车以外的其他用途,例如:大型活动用车等),供应商可根据限定公里数进行报价。

二、执行的标准规范: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提供服务的车辆需提供车辆营运证;

3.提供服务的司机需提供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车型及座位数:49座(含)以上大型客车、35座(含)以上中型客车、25座(含)以上中型客车,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均可。

(二)数量:需提供不少于16辆(正常情况下为16辆:49座(含)以上大型客车11辆,35座(含)以上中型客车5辆)作为我方职工班车,考虑到乘坐需求等因素影响,发车班次、车型及所用车辆数量会有增减调整。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一)车辆要求

1.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为供应商自有车辆,应当手续完整,证照齐全,绿色环保,按期年检,定期维护保养,车况良好,不得带故障行驶,保证车辆能够满足我方要求并正常合法地使用。

2.提供服务的车辆应投保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需提供相关保单文件,保单到期供应商应及时续缴保险费。因未投保或未续保造成我方损失的,由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

3.提供服务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同时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保证我方人员安全、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非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违法违规驾驶所引起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所提供车辆的灭失、损坏等风险以及驾驶员的人身安全等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当保持固定,如需调换车辆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及时调派同档次的备用车辆。

(二)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应具有5年以上大客车驾龄、技术良好、规范服务,遵守规章制度安全行车,并向我方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2.驾驶员应整齐着装,规范服务,做到班车提前到达始发站等候,准点发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经停,保证国航员工准时到达目的地,中途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3.驾驶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经我方同意,不得在车上搭载与我方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4.驾驶员与我方之间不产生任何劳动或雇佣关系,驾驶员的劳动报酬都由供应商负责支付,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向我方主张任何报酬或费用。同时,驾驶员作为供应商的员工,其行为将被视为是供应商的行为,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驾驶员应当保持固定,如需变更驾驶员,须事先与我方协商,并提供驾驶证复印件,经我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发票及付款

供应商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5天(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将费用明细发给我方,我方核实无误后,供应商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以汇款的方式结算。

结算周期:季度结算。

五、验收标准:

班车服务运行应严格做到提前到达始发站等候,准点发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经停,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或甩站,保证我方员工准时上下班。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终止后,如我方选聘新的班车服务公司,则在确定聘用新的班车服务公司前,由原聘用的公司按我方的工作安排暂时(不超过六个月,具体终止时间以我方书面通知为准)为我方提供班车服务,我方将继续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服务的车辆需提供车辆营运证、提供服务的司机需提供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家,我公司将根据资格条件满足程度组织供应商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家则全部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4月13日至2024年04月22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信用中国查询的完整报告(不接受企查查或其他平台资料,如有处罚项请说明,加盖公司公章)
8.提供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服务的车辆的车辆营运证、提供服务的司机需提供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9.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如尚未完成2023年审计,请按要求提供2022年材料,并提供2022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有亏损或未进行审计工作,需提供原因说明
10.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及依法社保缴纳证明或凭证(加盖公司公章)
11.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开票票样(单独开具货物类适用税率的发票,其余经济业务根据经营范围开具适用税率的发票,提供近期发票复印件,免税请说明情况)
12.近2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冬晖
联系人电话:01080487807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donghui@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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