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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良古牧场363.37亩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日期:2024-04-24     浏览:0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4月26日10:00至12:00止(延时除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 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名称

租赁

年限

面积约(亩)

起拍价

(元/年)

保证金(元)

用途

贵港市覃塘区良古牧场363.37亩土地20年租赁权

20年

363.37

181685.00

50000.00

用于实施农光互补项目

本标的用于实施农光互补项目,竞买人须取得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并按规定完成并网等手续。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或登录https://auction.jd.com查阅相关资料,于2024年4月25日17:00前按网络上提示在网络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上传新能源项目建设批复及完成并网的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与竞拍。

展示时间:2024年4月24-25日

展示地点:贵港市

咨询电话:0775-4221268   17774897077    18176567202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贵港城投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我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2024年4月26日10:00至12:00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公开拍卖位于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良古牧场363.37亩土地20年租赁权。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4年4月26日10:00至12:00止。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贵港市覃塘区良古牧场363.37亩土地20年租赁权(详见拍品目录),起拍价:181685.00元/年,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佣金:第一年租金的7%。京东平台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在网上支付。

2.标的面积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以转为租赁押金。拍卖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账户(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505017537550000027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4.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5.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物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6、在签订合同后,买受人需一次性交纳五年的租金和租赁押金,如买受人有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等违约行为,可用租赁押金进行弥补;并列入委托人的信用记录形成违约记录;如造成合同纠纷委托人提起诉讼的所有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交通费等)由买受人支付。

五、租赁条件和标的使用范围

1、经营范围与要求:用于实施农光互补项目,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自行根据经营需要进行搭建、装修,搭建、装修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因施工不当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和赔偿。

3、租期内,买受人自行办理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

4、租赁期到期后或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经委托人同意后,买受人可拆除自己安装的设备,但不能破坏原地表地貌,且委托人不承担因拆除安装设备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5、买受人对租赁的土地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止环境污染等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治安等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委托人不负责提供水、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买受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有损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8、租赁期满后,买受人可按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与租金优先续租七年。

六、标的成交签订合同的时间、押金、方式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租赁押金及五年租金,此后租金按年度缴交;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补足。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委托人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按租赁合同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为准。

七、拍卖方式

通过京东拍卖(网址:https://auction.jd.com)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京东拍卖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八、拍卖流程

登录京东拍卖,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样→在竞拍界面完成报名及交保证金→京东后台审核→参与竞拍→成交后缴纳佣金、技术服务费→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租金和押金→退保证金/转保证金。

九、标的展示时间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4年4月24-25日

2.京东网上展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3.竞买保证金办理手续: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网和京东支付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拍卖平台和京东支付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京东支付平台的银行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内,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请咨询京东拍卖平台,客服热线:400-622-9586。

十、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京东网和京东支付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成交价7%佣金至我公司账户。转账过程中,需将自己名字填写在备注栏,以便核对缴款信息。我公司的账户为:

户  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执行。

十四、成交确认: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8:30-12:00,15:30-18:00到我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缴纳拍卖佣金。我公司确认拍卖佣金已到指定的账户后,通知买受人持缴款单、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交付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电  话:0775-4221268  17774897077  18176567202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1456号天河花园小区5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拍品目录

标的名称

租赁

年限

面积约(亩)

起拍价

(元/年)

保证金(元)

用途

贵港市覃塘区良古牧场363.37亩土地20年租赁权

20年

363.37

181685.00

50000.00

用于实施农光互补项目

 

发布编辑:gxgg.gov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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