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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机组粉煤灰、炉渣销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4     浏览:0    
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机组粉煤灰、炉渣销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机组粉煤灰、炉渣销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3310,招标人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7号机组在本项目合同期内预计产生115万吨粉煤灰,36.5万吨炉渣,此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灰量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发电量变化而导致粉煤灰、炉渣产量的增减,招标人对粉煤灰、炉渣的质量指标不做任何承诺,投标方须完全接受,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所有质量风险。招标人粉煤灰、炉渣一经出厂即视为质量合格,视为投标方已接受,投标方不得再对已出厂粉煤灰、炉渣提出异议。

为防止粉煤灰、炉渣销售由一家垄断经营,其经营、生产管理出现问题或突发情况,导致不能及时清运粉煤灰、炉渣,影响台电公司粉煤灰、炉渣正常销售处置,危及机组的正常、连续运行,本项目计划划分为10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最多仅可1个标段,根据历年经验,粉煤灰在2025年1月25日—2025年3月24日期间2个月为粉煤灰销售淡季;2024年9月25日—2024年11月24日期间2个月为粉煤灰销售旺季 具体如下表:

标段

项目内容

年度预估数量

粉煤灰年度淡旺季预估数量

备注

1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5万吨,炉渣8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5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2.5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炉渣提供暂存地

1-2号机炉渣

2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5万吨,炉渣8万吨湿炉渣2.5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5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2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炉渣提供暂存地湿炉渣提供3000吨暂存地

3-5号机炉渣

3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5万吨,炉渣13万吨湿炉渣5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5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2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炉渣提供暂存地湿炉渣提供3000吨暂存地

6-7号机炉渣

4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8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5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8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6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8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7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8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8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8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9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8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10

1-7号机粉煤灰

预计粉煤灰10万吨

粉煤灰销售淡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万吨,粉煤灰销售旺季预计粉煤灰产量1.8万吨。

粉煤灰不提供暂存地

以上粉煤灰、炉渣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实际销售数量以现场实际产出量为准,甲方对此数量不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灰、渣量做任何承诺,乙方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发电量变化而导致粉煤灰、炉渣产量的增减。其中干渣结算量以各机组干渣机投产运行产出量开始统计结算,各机组干渣机未改造投运前以湿渣统计结算。2、3标段湿炉渣提供3000吨暂存地

2.1.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计划自20247月1日起至20256月30日止,具体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根据集团内部管理要求可能提前终止本合同。

2.1.3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中标人弃标,如出现上述情况,除扣除弃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外,弃标单位还应赔偿因弃标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除此之外甲方将提报集团把弃标单位列入国家能源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在签订合同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投标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投标方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该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提报集团将弃标单位列入国家能源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并将其预分配的销售数量平均调配给其它标段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第1、2、3标段要求:

自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从电厂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单份合同粉煤灰购买量不低于15万吨),同时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从电厂购买炉渣的合同业绩(单份合同炉渣购买量不低于7万吨),如1份合同中采买内容同时包含粉煤灰和炉渣,则视为提供了粉煤灰购买业绩和炉渣购买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购买量可以提供合同的关键信息页体现,也可以提供电厂出具的盖章的购买量证明扫描件。每份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应不少于2张,发票仅作为合同业绩真伪的辅助证明材料,不作计算购买量之用,扫描件应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

(2)第4、5、6、7、8、9、10标段要求:

自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从电厂购买粉煤灰的合同业绩(单份合同粉煤灰购买量不低于1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购买量可以提供合同的关键信息页体现,也可以提供电厂出具的盖章的购买量证明扫描件。每份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应不少于2张,发票仅作为合同业绩真伪的辅助证明材料,不作计算购买量之用,扫描件应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第1、2、3标段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3万立方米的自有或租赁的粉煤灰存储仓库(粉煤灰仓库必须是具有封闭存储功能,具体指:封闭罐(船)装存储、封闭建构筑物存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产权资料,如仓库归属地为集体土地,提供该集体盖章的产权证明材料;②现场照片;③储存场地(罐、仓、封闭建构筑物)图纸(指标识有容量或标识有长、宽、高,可计算出储存场地容量的图纸,粉煤灰储存容量不低于3万立方米);④如为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容量不低于1.8万立方米的自有或租赁的炉渣存储仓库,并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产权资料,如仓库归属地为集体土地,提供该集体盖章的产权证明材料;②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监测报告;③环评批复或环评验收;④现场照片;⑤储存场地图纸(指标识有容量或标识有长、宽、高,可计算出储存场地容量的图纸),炉渣储存容量不低于1.8万立方米;⑥如为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

(2)第4、5、6、7、8、9、10标段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2万立方米的自有或租赁的粉煤灰存储仓库(粉煤灰仓库必须是具有封闭存储功能,具体指:封闭罐(船)装存储、封闭建构筑物存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产权资料,如仓库归属地为集体土地,提供该集体盖章的产权证明材料;②现场照片;③储存场地(罐、仓、封闭建构筑物)图纸(指标识有容量或标识有长、宽、高,可计算出储存场地容量的图纸,粉煤灰储存容量不低于2万立方米);④如为租赁仓库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

(3)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第3包70元;第4包70元;第5包70元;第6包70元;第7包70元;第8包70元;第9包70元;第10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第3包0元;第4包0元;第5包0元;第6包0元;第7包0元;第8包0元;第9包0元;第10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5-15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注册、审核咨询:李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

技术支持:010-5813137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

编:529228

联 系 人:倪志强

话:13318666916

电子邮箱:16101307@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编:400010

联 系 人:徐静

话:023-63602726

电子邮箱:20002962@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编辑:chnener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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