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地勤人员疗养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空地勤人员疗养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空地勤人员疗养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QB-E-202404890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市辖区 | |||||||||||||||||||||||||||||
(五)项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1.为疗养的职工提供专业的疗养服务。
2.为疗养职工提供专业的健康咨询及可能的健康保健服务。
二、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集住宿、餐饮、疗养为一体的疗养服务,制定国航专属疗养服务方案,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相应资质的疗养服务人员。
2.保证疗养人员在疗养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或杜绝投诉。
3.疗养服务内容与收费质价相符。
4.具有疗养所必须的正规场所及疗养资源。
5.供应商提供的疗养点需位于重庆所辖区域范围内,涵盖温泉等设施,并且为以自然风光、休闲康养为主要游览项目的4A级或以上级别的旅游景区(具体以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最新公布的重庆市A级旅游景区名单为准)。
6.供应商酒店应具备较强的接待能力,提供的疗养点住宿客房总数不少于40间;房间内配备软垫床、空调、彩电和高级家具,有不间断电源插座及免费WIFI服务;卫生间内有浴缸或淋浴间,有抽水马桶、梳妆台(配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24小时供应冷、热水;有内外遮光窗帘,房间隔音良好。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及国家认可的行业资质。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客户服务支持团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纪录。
4.企业信誉良好,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经营和提供的产品服务遵守国家及各业务所在地法律、法规。
5.具有满足健康疗养所需要的良好的绿化和周边环境,餐饮设施、安全设施、客房设施完善,服务良好。
6.需具备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意见书)等生产经营相关资质证书。
三、建议合同期限
3年。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
|||||||||||||||||||||||||||||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翔 | |||||||||||||||||||||||||||||
联系人电话:023-67152433 | |||||||||||||||||||||||||||||
联系人电子邮箱:cqliuxiang@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参与本项目的各项采购活动。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质疑联系渠道》。 (四)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