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养护中心平板拖 车租赁询价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租赁 平板拖车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租赁清单中的设备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租赁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养护项目经理部
结算支付方式: ( 1) 结算方式为定期结算:结算方式为定期结算:出租方 指定租赁款结算人于每月 10 日持 承租方物资主管部门签认租赁时间清单及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后出租方 应在 5 日内,向 承租方开具等额的合法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方填写的发票信息不得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
(2)支付方式:按照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出租方提前支半年租金, 第二次支付租金时间为: 2024 年 9月3日前,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5、技术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乘用车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乘用车 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甲方对租赁车辆配置要求:
1、租赁车型:平板拖车 粤海牌 YH5104TQZ02P;
2、车辆保险:租赁车辆单价不含车辆保险,由承租方自行购买;
3、维修保养:日常维修保养由承租方自行维保;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1、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2、租赁数量:一台,租赁期限:预计12个月,交货地点: 重庆市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4、报价含租赁价款、税金等车辆交付前使用的其他费用。
5、所投设备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 、编制报价函要求 :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租赁 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 +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租赁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设备 联系人 :孟凡屿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 :梁雯琳
联系电话 :15754918030 联系电话 :19977055202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列表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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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4月养护中心拖车租赁询价公告(重庆养护).pdf | 附件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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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板拖车 | 12 |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