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高桥基地 行车配件 询价函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招标采购一批行车年检配件,现询价采购(编号: SHJXJ-19- 2024052 ),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 :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 : 行车年检配件(材料明细见报价单)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
4、供应数量规格 :详见附件
5、供货时间 : 2024/5/17前
6、交货地点 :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高桥基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塘路 776及684号)
7、计量及验收方式 : 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8、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 汽运 /物流 ,供方负担运费,严禁单独快递发货,若有因快递送货丢件问题我方概不负责。
9、结算单价确认 :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 :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7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2 个月内全额付款。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 1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15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求,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 :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14:00 时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开、评标 :招标人于 2024年4月 30 日 14:00时 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5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 (盖章):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高桥基地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塘路 684号及776号
联系人: 葛竑翔
联系电话: 15189400435
传真 :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列表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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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车年检需求采购单.pdf | 附件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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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 行车年检配件 | 1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