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已由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 2.2项目编号:BRR24-GXS-ZB-002-001。 2.3项目概况: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计划近期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2×35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根据目前的实际垃圾进场量数据,本项目每天产生炉渣约110t/d,设置渣坑一座,满足每条焚烧线炉渣贮存约3~5天的量。根据目前实际垃圾进场量数据,预估年产炉渣约36300吨(每年预留25天停产检修时间,即年产渣量:110t/d*330d=36300吨)。详见项目需求书。 注:炉渣产生量以实际生产运营情况为准,因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设备检修维护停产、生活垃圾或污泥源头焚烧量下降等原因导致服务期内炉渣量减少等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因垃圾量上升导致炉渣量增加,炉渣处置单价不变,按照中标单价执行。 2.4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炉渣承包费,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行业标准等规定对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的炉渣进行运输及处置(无害化处理或再利用),并派驻人员在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渣吊操作及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2.5服务期(处理权期限):服务期暂定3年。合同首期签1年,首期到期前30天,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表现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1年,每年依次进行续签直至3年合同期结束。如年度评审不合格,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再进行续签,如整改后还是不合格,招标人可终止合作,另行确定其他炉渣处理单位。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中标单位家数: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①2023年8月1日至今连续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2023年8月1日至今连续半年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3个或正在运营至少3个年度处理量不少于3.6万吨(每个年度处理量均不小于3.6万吨)的炉渣处理或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项目业绩(①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②合同如未能直接反映炉渣处理规模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炉渣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规模作为佐证;按行业炉渣产率约20%计算,炉渣处理或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项目对应的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不低于500吨/日的,视为有效业绩;③如业绩为投标人的控股子公司,须提供投标人与控股子公司的工商机读资料证明文件;④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应评审信息的,相应业绩不予计算)。 3.5投标人具备完成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消纳能力(提供消纳场地的环评批复、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 3.6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包含: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炉渣,不得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由此相关原因造成环境影响损害及其他问题,中标人应全权承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7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釆购网 (www.ccgp.gov.cn)的相关截图)。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17:00 止(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条件:只有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信息注册登记成功、文件费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 5.3获取方式:网络下载方式。具体操作:①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元整(¥250.00元),售后不退。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5已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如报名后放弃参与投标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鹤山市古劳镇新环路峻廷湾御湖60号美豪酒店(鹤山古劳店)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对象为招标代理机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鹤山市古劳镇新环路峻廷湾御湖60号美豪酒店(鹤山古劳店)会议室进行,欢迎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发布。 7.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鹤城镇马山鸡仔地村的北面马山填埋场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871186672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陆世栋、谭霞 电 话:17777178365、15277060212 电 子 邮 箱:jhrzgx@163.com
招 标 人:公用能源科技(鹤山)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202404251744427295820102054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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