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通州区金沙街道虹西村高标准农田提标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2年通州区金沙街道虹西村高标准农田提标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虹西村
2.1.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600亩。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19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1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持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0年10月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0年10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0年10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标段(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
联系人: |
姜先生 |
联系人: |
周女士、刘先生 |
电 话: |
13962852435 |
电 话: |
0513-86101116、15306485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