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市直单位计算机耗材供应商采购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市直单位计算机耗材供应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zsw-202211010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99550710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5号滁州市税务局403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 0550-3518657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市直单位
计算机耗材供应商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滁州市税务局现决定以公开采购方式选择3家计算机耗材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滁州市税务局市直单位计算机耗材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内容
为保证快捷高效、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地为我局市直单位提供计算机耗材商品,保障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现以公开采购方式,选定3家计算机耗材供应商,投标单位不足6家的,项目按流标处理。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所称计算机耗材是指计算机的消耗性产品和计算机配件(含维修)。计算机消耗性产品主要包括:碳粉、色带(架)、碳带、粉盒、硒鼓等。计算机设备配件(含维修)主要包括:鼠标(垫)、键盘、电源接线板、小交换机、网线(光纤)跳线、光电转换器、各种信号线、电源适配器(线)、电脑风扇、耳机、电脑音箱、U盘、硬盘、内存条、网卡、主板等等。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证书),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计算机设备及耗材”(或“办公设备及耗材”或“计算机配件”等)和“计算机技术服务或维修”等类似相关描述。
(三)投标人在2019、2020、2021三个年度,纳税信用级别每年必须均在M级(含)以上。个体工商户未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除外。(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四)投标人法人代表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无犯罪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入选供应商后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取消供应商资格。
四、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备较强的计算机耗材供应能力,耗材保证正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货源充足、响应及时、服务优质。同时应具有各类型号的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常用的计算机设备维护维修能力。
(二)投标人对耗材实行免费送货上门及安装,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
(三)投标人应及时响应招标人的耗材送货需求,常用型号商品须保证2小时内送达。优先为投标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计算机配件更换安装。
(四)投标人须诚信经营,耗材不存在仿制、假冒等情况。投标报价符合要求(品牌、规格),报价非特殊说明的默认包含更换芯片(计数清零等)、送货上门、安装更换等所有费用。
五、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人通过查核各类投标材料(资信证明、承诺性文件等等,如发现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视为不诚信投标,直接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评定出投标综合总得分,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选出得分高的前3名作为计算机耗材供应商(如第三名得分有两个或以上相同的,依照耗材加权报价、服务响应时间、技术支持、企业信用项目顺序,优先选出项目得分高的)。
投标人必须按照耗材报价表(详见附件2)要求填写所列耗材单价(不得空栏,否则投标耗材报价按零分计算),不得对表格其他栏目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否则视为不诚信投标,取消投标资格。每项耗材单价乘以相应的加权系数,得出每项耗材加权后价格,以报价单所列举耗材品种加权价格的合计数,作为投标人的耗材加权报价。耗材加权报价得分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1。
六、递交材料
投标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相关资料(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企业信用证明材料、服务响应时间、专业人员支持)等相关承诺、截图、耗材报价表等等装订成册。于2022年11月15日12:00时前密封递交:滁州市税务局信息中心403室(收)。快递封面须注明:“ⅹⅹⅹ报价单”字样;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5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购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5955017701,监督电话:0550-3518686。
附件:
1.滁州市税务局计算机耗材供应商招标评分办法
2.滁州市税务局计算机耗材供应商投标报价单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日
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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