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昌贤新能源公司进贤七里、三里-梅庄等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12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昌贤新能源公司进贤七里、三里-梅庄等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充分利用当地坑塘水面等地块,拟采用渔光互补地面电站的形式,综合开发,包括4个发电项目,具体如下:
七里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直流侧安装容量为95MWp,交流侧容量80MW,占用面积约1900亩。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七里乡明星村附近;
三里-梅庄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直流侧安装容量为180MWp,交流侧容量150MW,占用面积约3590亩。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三里乡倪坊村、滨山村、梅庄镇滨湖村、东方村、梅庄村、横溪村附近;
长山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直流侧安装容量为65MWp,交流侧容量50MW,占用面积约1200亩。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百源村、上付村、舒坊村、涂桥村附近;
前坊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直流侧安装容量为50MWp,交流侧容量40MW,占用面积约900亩。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前坊镇沙口村附近;
以上为本次可研招标整体项目情况,四项目充分利用周边的坑塘水面等地形,周围无建筑物或障碍物遮挡,拟采用渔光互补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将光伏电站与渔业相结合的发电模式,总容量390MWp。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 编制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等内容,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必须进行的勘测、必须获取的地图、电网等相关资料。
(2) 勘测进行项目范围内各阶段相关的地质勘测、测量、水文、气象等勘测工作。
(3) 在此过程中,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及相关图纸资料,由设计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或相关部门机构购买。所需电网相关参数由设计方与电网相关部门机构协商,费用自理,发包方协助。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主要包括:根据《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规定执行,并增加节能减排章节;编制的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 达到初设深度。
(5)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及其他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根光伏工程特点及甲方提供和自行补充收集到的有关基础资料,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6) 各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3 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分批次开展工作,每批次于4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指定光伏项目可研的所有工作内容。
2.4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质之一或以上。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综合资质甲级;
(5)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近 5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 应至少具有 2 项50MWp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或勘察或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签署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