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理工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理工学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专项—科技创新研究院智能精密电弧增材制造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专项—科技创新研究院智能精密电弧增材制造系统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DGUT-CG-2022-073
三、 采购内容:
包组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智能精密电弧增材制造系统 | 1台 | 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四、 采购需求:
1.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995,000.00元。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5.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七、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投标人在正式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情况,以本项目评标时的审查人员审核为准。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11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九、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02日 上午09时30分
十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2日 上午09时30分 (注:投标人请根据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25条 开标事宜 规定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十二、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十三、 联系事项
1. | 采购人 | : | 东莞理工学院 |
地址 | :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钟老师 | |
电话 | : | 0769-20221101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黄小姐 | |
电话 | : | 0769-22306832 | |
传真 | : | 0769-22306832 |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东莞理工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http://cgzx.dgut.edu.cn/index.htm。
2.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ztender.com/。
3.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