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四师224团万亩现代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14SLGK2022026),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发展和改革委以师发改发〔202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224团
3.工程规模:新建农业产业园生产生活设施,包括一体化污水提升泵房1个,室外生活给水管网3420米,室外生活污水管线4620米,供暖管线2670米,室外灌溉给水管网38600米(40㎡水肥间22个),室外供电线路管线55700米,室外变压器19台,砂石路9条59100㎡,沥青路7条90310㎡,土地平整3737亩,建议围栏7808m,室外绿化157532㎡。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 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2.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1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2.2 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1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2019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项目负责人要求: 4.1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4.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3施工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可由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3)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项目单独投标或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共同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询截图)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3日 00:00:00至2022年11月18日 01:00:00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3日 14: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加密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纸质版开标现场密封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3日 14: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新疆兵团昆玉市滨河西街孵化基地4楼)
八、其他说明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 、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1658654715@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 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 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2、本项目采用网上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 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投标文件需在网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 标文件(格式为:BTTF)。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农业农村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