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C-H-220433-3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气环境能力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多气体检测仪(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非甲烷烃分析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1-2 | 环保监测设备 | 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PID+FID检测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 |
1-3 | 环保监测设备 | 便携式气象参数检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1-4 | 环保监测设备 | 降尘样品自动蒸干、浓缩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 |
1-5 | 环保监测设备 | 对讲机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 |
1-6 | 环保监测设备 | 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时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气环境能力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6日 至 2022年11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与乌兰布和路交汇处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巴彦淖尔分站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18704780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方式:04788926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飞
电 话:04788926703
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