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华南理工大学委托,现对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校区微电子学院微纳电子工艺洁净实验室修缮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校区微电子学院微纳电子工艺洁净实验室修缮工程
二、招标人:华南理工大学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人:曾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3663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20-85165610
招标监督机构: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711019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广州国际校区 B1d-124、123。
四、项目概况:
1.本项目预算价为800.00万元。
2.项目建设规模:微纳电子工艺洁净实验室装修面积约980平方米,层高5m。
3.项目简介:华南理工大学新建微纳电子工艺洁净实验室,主要位于国际校区B区D栋一层124房间、123房间及部分地下室面积。项目建设目的是微纳电子工艺的坏境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实现微纳电子器件全流程工艺,包括衬底片清洗、薄膜制备、光刻、刻蚀、掺杂以及各工艺过程的检测。打造具有前沿科学特色,形成符合高端微电子教学科研及成果转化功能需求的国际化电子工艺洁净实验室。洁净实验室包含约150平米百级洁净面积、约600平米千级洁净面积。实验室要求具有较为完备的智能化监控和管理系统,装修风格和空间布局要求具有科技感和设计感,实验室前厅和走廊区域具有较好的展示效果,参观走廊通过配置大面积观察窗和大屏幕显示室内工作场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其它详见合同条款。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实验室应满足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及其引用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国家现行相关行业、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有最新规范的按照最新规范执行。保证各专业施工的高标准要求,所有动力柜、电柜电箱、控制柜、线缆开关等需有清晰规整统一的标签和标识。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范围和招标控制价:
2.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实验室修缮工程包括对B1d-124和123房间内部现有的装修、通风、照明进行拆除,对原消防设施进行保护,完成实验室的洁净装修,包括但不限于:百级及千级洁净室装修工程(围护、地面、高架地板),洁净暖通工程(空气净化与空气调节系统、风管、水管等),气体系统工程(供气房间气瓶架、EP级管道及BA级管道),压缩空气供气系统(CDA设备利旧),废气处理系统(分类收集及设备POU处理、房间排风废气处理),电气工程(空调及工艺设备动力配电等),弱电工程,集成控制智能平台(实验室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给排水工程(冷却水、去离子水、超纯水管等,纯水设备利旧)、消防改造工程及其他相关配套系统,辅助区域等相关系统的施工等,涉及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暖通、给排水、电气、自控仪表、气体动力等,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项目可根据业主要求和施工情况对上述范围开展施工和管理等工作,最后将试运行状况良好的项目整体交付业主使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金来源:学科平台建设费。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4日。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发售及购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购买,售后不退。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24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ztender.com/”中的“我要购标”入口进行线上登记并完成交费,详见官网“线上售标操作指引”,购标后可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0-87554018,罗小姐)
售价:¥500.00元(人民币)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担保7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投标担保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12月08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0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09时30分。
4.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以评标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
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及“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满足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③项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应打印有效的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注:
(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要求提供反映该部分信息的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二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十四、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scut.edu.cn/zhaobiao)、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ztender.com/)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scut.edu.cn/zhaobiao)、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ztender.com/)公告。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六、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统一计价依据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潜在投标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受理电话:020-22236637。
十八、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scut.edu.cn/zhaobiao)、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ztender.com/)发布,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
(1)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在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及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列入学校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1)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订立书面合同的;
5)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9)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的;
10)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11)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2)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1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其他对学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学校认为有必要列入的。
学校依法可将相关信息用于校内所有项目采购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
(2)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招标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