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精神病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精神病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01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CG-202201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2-00121
3、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精神病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1.34(万元)
6、最高限价:51.34(万元)
7、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内的一切工作量。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齐备,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须提供身份证、岗位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公告前6个月内至少提交3个月的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为该公告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014室)
3、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办理邮购。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014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0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社会福利院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牧场沟村7组
联系方式:0719-7209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元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014室
联系方式:0719-8677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鹏
电 话:13636198013